山东省对A级景区进行“全面体检”

2019-08-12 10:22:33|来源:大众日报|编辑:李佳艺 |责编:李胜兰

  大众日报济南讯 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我省A级景区“全面体检”,督促各地文旅部门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推动全省A级景区质量的提升,力保金字招牌。

  7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北京召开2019年全国A级旅游景区质量提升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复核检查和处理情况,对2019年全国A级旅游景区质量提升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宣布,对5A级景区乔家大院予以取消质量等级处理,对包括峨眉山、石林在内的6家5A级旅游景区予以通报批评处理,限期3个月整改。这是我国对旅游景区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管理以来,第三次对5A级旅游景区作出取消等级资质的处理。

  对旅游景区进行质量等级划分、评定管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旅游业标准化管理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旅游业逐步走向标准化、国际化和向质量效益型发展模式转型的重要途径,对我国旅游景区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旅游景区标准化治理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A级旅游景区数量不断增长,重建设轻管理、重创建轻维护等现象却慢慢滋生。据了解,本次复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旅游景区资源保护、游览设施、环境卫生、厕所革命、安全管理、讲解服务等方面,基本上都是管理问题。

  针对摘牌警示和加强景区管理的问题,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会长王德刚认为,A级景区标准化管理实际上没什么高深的理论,就是要坚持这几条:评审时把紧“安检门”,日常监管常念“紧箍咒”,经营服务时刻“绷紧弦”。他指出,旅游景区等级评定一定要严格把握标准,把评定标准作为旅游景区的“安检门”,有一丝一毫的差距都不许过关,决不能“先上车后买票”。只有把好入门关,才能保障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的社会公信力和行业威信度。

  王德刚建议,各级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动态化过程管理,防止出现创建单位“创建成功后松一松、停一停”的错误想法和做法。本次被处罚的景区中,有的曾被公认为行业标杆,是大家竞相学习的榜样,但也出现了思想松懈、管理和服务水平下降等问题。因此,旅游景区等级管理要把评定标准作为“紧箍咒”,在日常监督监管过程中,做到有线索必查、有问题必纠。

  此外,质量等级标准还应该像一根弦,这根弦要时时刻刻绷紧,就必须建立一种常态化监督监管机制。例如每年按比例抽检、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专业复核与专业指导相结合,用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使每一个A级旅游景区的管理和经营者时时刻刻绷紧“标准弦”和“质量弦”,时时刻刻把质量等级标准当作景区安全线和生命线,丝毫不松懈。

  今年4月,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全省A级旅游景区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从7月份开始,围绕A级旅游景区质量提升的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省A级旅游景区体检式检查、A级旅游景区复核验收等工作,准确把握重点,聚焦薄弱环节,找出存在严重问题的旅游景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景区马上整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王磊表示,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进一步引导全省各A级景区强化精品和品牌意识,不断丰富旅游产品,提升二次消费能力,推动旅游景区提质增效。鼓励各地注重突出景区特色,提升管理服务的水平,推动旅游公共服务和景区经营环境建设,大力倡导文明旅游,维护良好的景区环境。同时,督促景区完善安全保障和旅游救援设施、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做好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推动景区管理规范化,对存在问题严重、整改又不到位的景区坚决予以降级或摘牌。(记者 刘英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