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级机构改革方案落地

2019-02-21 09:42:06|来源:大众日报|编辑:陈梦楠 |责编:李胜兰

  济南市市级机构改革方案落地

  “自选动作”亮点频出,3月底前全部对外挂牌运行

济南市市级机构改革方案落地

  日前,济南市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济南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54个,其中党委机构15个、政府工作部门39个。根据计划,新组建机构要先公布领导班子,后实施转隶组建、调整办公用房,确保3月底前全部对外挂牌运行。记者梳理发现,济南在这次机构改革中,聚焦影响济南长远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从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等方面进行统筹设计,除了“规定动作”,还不乏一些具有特色的“自选动作”。

  严格落实机构限额要求,做好46个“规定动作”和8个“自选动作”

  据了解,本次济南市市级机构改革,对应中央和省机构改革明确的“规定动作”,调整优化相应机构46个;同时,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了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局、民营经济发展局、口岸和物流办公室等8个“自选动作”。

  比如,对市直部门限额外行政机构全部进行清理规范,承担的行政职能一律回归机关。对于清理规范限额外行政机构,这类机构市级层面副局级以上的有41个,要坚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省委改革要求,该并入的并入,该降格的降格,该撤销的撤销,不搞过渡、不留尾巴。对于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局”,要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职能一并划转机关;对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剥离行政职能,强化公益属性。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

  将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贯彻始终,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

  此次改革的另一个亮点是,把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贯彻始终。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

  “优化协同高效”是机构改革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济南市市级机构改革,把“优化协同高效”作为工作着力点,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科学设置机构,优化职能配置,提高各类组织机构运行的效率效能,从根子上解决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等体制机制弊端。

  为此,济南市紧贴工作重点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转变的需求,该取消的取消,该转移的转移,该下放的下放,最大限度理顺职责,解决交叉扯皮问题。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一定要厘清边界、合理分工、明晰责任。坚持精简高效原则,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对整合归并的党政机构,综合性内设机构合并为一套,业务机构要根据工作的内在联系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不做简单的加减法,统筹促进业务融合、资源融合,催生“化学反应”,实现效能提升,为深入推进“一次办成”改革、打造金牌服务环境带来新契机。

  协调联动统筹推进贯彻始终,区县机构改革与市级机构改革同步

  本次改革把协调联动统筹推进贯彻始终,统筹推进区县机构改革,落实“规定动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和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突破重点难点,立足区县实际和基层特点,更加突出民生,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因地制宜设置机构、配置职能。

  根据各区县改革方案,这次区县共需清理限额外行政机构281个,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436个(含莱芜、钢城两区)。全市各区县将按照要求下大力气做好清理规范工作,抓好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高基层服务水平和效能。

  同时,统筹推进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要统筹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本着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

  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忠林指出,本次济南市市级机构改革,将会压实责任抓改革,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贯通的责任链条,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是推动本部门本单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对贯彻执行不力、延误改革的要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要紧密衔接抓改革,新组建机构要确保3月底前全部对外挂牌运行。(申红 张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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