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5条"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年内整体通关时间压缩1/3

2018-11-23 13:57:10|来源:大众日报|编辑:李玥 |责编:

  山东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共提出25项举措,以“审批事项少、通关成本低、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企业群众获得感强”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山东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实现年内整体通关时间较去年压缩三分之一。

  优化口岸整体通关流程

  通知要求,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监管事项。需在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除国家规定不能联网的外,全部在通关环节联网比对核查。2020年年底前,除特殊情况外,监管证件全部实现网上申报办理。

  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深化进出境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海关直接使用相关部门数据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根据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进程,推动关铁信息共享,推进铁路运输货物无纸化通关;在常规稽查、保税核查和保税货物监管等执法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

  加快进出口集装箱集疏港速度。在已实现进口集装箱卡口24小时放行作业基础上,2018年年底前实现所有集装箱卡口无人化、电子化操作,进一步提升卡口通过效率,进口提箱速度控制在30分钟以内。

  推进无纸化、信息化作业

  通知提出,推进实施口岸“一站式”服务模式。强化港口信息化设施配置,推进生产作业流程再造,加快服务模板标准化;整合港口线下服务窗口,完善配套设施,改善服务环境,实现收费、办单等业务“一站式”集中办理。

  拓展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2019年年底前“单一窗口”主要业务(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实现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和共享,2020年年底前全面接入标准版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2021年年底前“单一窗口”功能覆盖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

  加快口岸物流信息电子化进程。依托山东电子口岸,建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11月底前在青岛海运口岸实现进口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货物提货单全面无纸化,逐步在全省各海运口岸推广,并探索海运提单电子化流转。

  全面推行船舶进出境业务无纸化。在全省所有水运(海港)口岸实行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通关无纸化基础上,实现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业务“一单多报”,船舶进出境通关“最多跑一次”。推动引航港调业务全面无纸化。

  完善口岸管理服务和收费机制

  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口岸涉企收费行为。对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项目依法予以取消,对超出标准的收费坚决予以纠正,对不合理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低。在口岸物流、港航服务等相关环节全面引入竞争,破除垄断。

  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推动口岸经营服务企业明码标价,做到收费公示全覆盖。在口岸现场和口岸管理部门网站公布所有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

  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2018年年底前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比2017年减少100美元以上,2020年年底前降低一半。

  公开通关流程及物流作业时限。各口岸根据实际,于2018年年底前制定并公开通关流程和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场内转运、吊箱移位、掏箱、提箱等作业时限标准,以及相应信息送达方式。向社会公开口岸查验单位和“单一窗口”通关服务热线,接受企业意见投诉。

  建立口岸营商环境常态化评价机制。引入口岸整体通关时效和合规成本第三方评估。对接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整体通关时间和成本常态化评价机制。2021年年底前,相比2017年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一半,其中2018年压缩三分之一。(代玲玲 杜文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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