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前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018-11-09 14:06:21|来源:大众网|编辑:石丽敏 |责编:赵滢溪

  前三季度山东全省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6天 省级生态补偿资金39356万元

山东通报前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大众网济南讯  11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前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前三季度,全省重污染天数平均为6.2天,同比减少5.6天,烟台和威海未出现重污染天气,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同比改善提升。

  具体来看,2018年1-9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7%;重污染天数平均为6.2天,同比减少5.6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25,同比下降12.4%;优良率平均为58.6%,同比增加2.0个百分点。

  我省持续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处长肖红介绍,我省全面实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将整治范围由国家要求的7个传输通道城市扩大到全省17设区市。截至目前,全省排查出的85220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治,对新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根据国家关于传输通道城市淘汰燃煤小锅炉要求,我省结合实际,进一步扩大淘汰范围和淘汰规模,全省排查出的40630台小锅炉均已完成淘汰,对新排查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燃煤小锅炉,发现一台,淘汰一台。

  在生态奖补方面,前三季度,省级共补偿各市资金39356万元,德州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3514万元,潍坊市上缴省级资金80万元。

  前三季度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同比改善提升。地表水方面,83个国控地表水断面中,有53个水质为优良(Ⅰ-Ⅲ类),占63.9%,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56.6%)7.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上升6.1个百分点;有1个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占1.2%,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7.2%)6.0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2.4个百分点。17市中,仅潍坊市水质优良比例未达到省级分解的年度目标,临沂、莱芜、威海、德州、聊城5市优于目标要求;17市劣于五类水体断面比例均达到省级分解的年度目标,聊城、日照、青岛、潍坊4市优于目标要求。1个断面未达到年度目标,为潍坊市峡山水库库中断面。

  饮用水方面,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枣庄1个水源地因地质原因硫酸盐和总硬度超标外,有5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8.1%,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黑臭水体整治方面,截至9月底,全省17市城市建成区的166个黑臭水体中,153个已整治完成,整治完成率为92.2%。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还通报了我省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第二阶段整改情况。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由生态环境部统一组织部署,督查分三个阶段、21轮次,每两周一轮换,督查范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其中涉及我省7个通道城市。

  从第一阶段督查(6月11日-8月19日)情况看,生态环境部《每日通报》共通报涉及我省7个通道城市问题633个、占比为7.0%。从第一阶段问题整改情况看,我省的633个问题(含典型案件4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从第二阶段督查(8月20日-11月11日)情况看,截至11月5日,生态环境部《每日通报》共通报涉及我省7个通道城市问题220个、占比为3.8%。从第二阶段问题整改情况看,目前我省的220个问题(含典型案件42个)中,已有215个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97.7%。

  另外,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据山东省气候中心预测,受今年秋季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静风天气较多等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今年第四季度,全省气温较常年偏高1℃左右,10-11月份降水偏少1-2成,12月偏多1-2成,总体上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去年同期偏差。

  前三季度德州市“气质”持续改善,摘得五项全省第一

  11月9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前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前三季度,德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幅度、获得生态资金补偿数、重污染天数减少幅度、空气优良率增加幅度和二氧化氮浓度下降幅度均位居全省首位。

山东通报前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山东通报前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山东通报前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通报,前三季度,德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7%,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6天,获得省生态补偿资金3514万元,空气优良率同比增加8.2%,二氧化氮浓度同比下降16.7%,这五项指标同比改善幅度均居全省首位。

山东通报前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以来,德州市举全市之力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巩固党政同责的环境治理大格局,继续发挥“一市一策”课题组驻点德州的重大机遇,推动污染治理逐步转向科学化、精准化。同时,借力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省级环保督察等上级督查巡查,坚决落实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推动解决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市还出台《德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文件,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边界明晰化,责任内容清单化,以强有力的督查问效手段守住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责任红线。(方垒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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