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三举措谱“法治扶贫”新华章

2017-11-24 10:33:21|来源:国际在线|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山东频道消息(申川飞 通讯员 吴博 孟小力):临沂市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各级重要精神为依据,以“应援尽援、保证质量”为目标,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助力法治扶贫工作。 

  构建法律援助服务平台

  今年是临沂市沂水县公共法律服务“五个一”工程建设的开局之年,临沂市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以网络平台、窗口建设及制度保障为切入点,助力临沂市沂水县公共法律服务“五个一”工程建设,实施法律援助网络平台建设工程。建设临沂市沂水县法律援助体系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积极服务沂水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县直部门、单位建立二级工作站,在各乡镇(街道)建立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完成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升级改造。沂水司法局升级打造了法律服务大厅,完善法律援助中心平台建设,使律师咨询、法律援助窗口布局更加合理,案件受理更加方便。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形成保障。在日常工作中总结提炼出14项制度汇编成册,包括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社会联络制度、案件质量管理监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时刻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行为,引导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开展法律援助惠民活动

  临沂市沂水县法律援助以弱势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推出各种专项服务措施,今年上半年,开展的农民工专项服务中,共办理涉及就业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24件,挽回经济损失33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67万元,讨薪15万元,工伤赔偿254万元。

  全力配合“法律扶贫”工程,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贫困户发放“法律援助绿卡”,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等贫困群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目前,已为27名残疾人、低保户、贫困户办理民事及公证法律援助,为群众减免费用4.8万余元。

  制定法律援助考核办法

  针对临沂市沂水县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鉴定中心,制定出台了《法律援助考核办法》。办法明确规定每名律师每年至少承办2件法律援助案件,资深律师要当好法律援助的“领头雁”,年轻律师要当好法律法律援助的“主力军”。根据统一的考核标准,将法律援助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以奖惩促发展,以实干论英雄,根据考核等级发放案件补贴并评先树优。确保各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够积极作为、勠力同心,共谱法律服务和谐乐章。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