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航荣获“飞行安全三星奖”

2017-10-12 18:39:10|来源:国际在线|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焦点图-大图】【齐鲁名企-文字列表】山航荣获“飞行安全三星奖”
工作人员认真检修飞机 孙刚/摄

【焦点图-大图】【齐鲁名企-文字列表】山航荣获“飞行安全三星奖”
机组人员做好夜间飞行准备 孙刚/摄

【焦点图-大图】【齐鲁名企-文字列表】山航荣获“飞行安全三星奖”
翱翔在天际的山航客机 孙刚/摄

  国际在线山东频道消息(任莉 通讯员 白新宇 焦涛 孙刚):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正式下发通报,截至2017年8月底,山东航空已实现连续安全飞行300万小时。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奖励办法》,民航局决定授予山航“飞行安全三星奖”。获此殊荣是民航局与社会各界对山航始终坚持严格、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实现持续安全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飞行安全纪录奖由民航局在2006年设立。其评选依据为航空公司连续安全飞行时间——连续安全飞行100万小时,授予“飞行安全一星奖”;连续安全飞行200万小时,授予“飞行安全二星奖”,并依此类推,连续安全飞行每增加100万小时增加一星。2010年12月,山航实现安全飞行一百万小时,荣获“飞行安全一星奖”,4年后,2014年11月,山航实现安全飞行二百万小时,荣获“飞行安全二星奖”,仅2年9个月后,山航就实现了安全飞行三百万小时,荣获“飞行安全三星奖”。安全荣誉的获得反映的是山航近年来快速增长的运力规模,以及持续提升的安全管理水平。

  近年来,山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三个底线”,贯彻落实“三基”工作要求,总结经验,不断进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山航始终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四个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逐步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体系。注重优质运营、创新管理,积极推进SMS建设,率先引进IOSA审计,持续强化系统安全。突出重点管控,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以公司和部门两级审核为抓手,持续开展安全调研,滚动评估隐患整改情况,确保发现的隐患都能得到排除。不断加大安全基础投入,积极引进科技项目,1997年引进QAR设备,用于提升飞行品质;2005年率先安装平视指引系统(HUD),致力于降低运行标准;每年投入安全建设的资金上千万,为持续安全打下坚实基础。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资质能力管控,打造核心专业队伍;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持续开展“安全零差错、服务零投诉、工作零失误”全员劳动竞赛。

  在不断推进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山航注重以战略为引领,总结经验、创新发展,逐渐形成了山航特色的“一二三四”安全管理模式,即:坚持“一个理念”,安全第一的经营理念不动摇;打造“两个平台”,全员安全绩效考核平台与SMS风险管控平台;创建“三个支撑”,关键队伍实力搭配“绿蓝橙”工程,全员法规手册学习考试制度,以及安全品质(QAR)监控制度;建立“四个机制”,飞机核心系统可靠性管控联动机制、关键队伍训练质量进度评估评审机制、放行风险控制分析评估机制和安保风险预警联动机制。科学的安全管理模式确保了山航的安全业绩始终保持优良。

  自开飞以来,山航保持了22年的安全飞行记录,先后四次获得民航局安全最高荣誉奖“金雁杯”和“金鹰杯”,分别荣获民航局飞行安全“一星奖”、“二星奖”和“三星奖”,连续15年无公司责任原因发动机空中停车事件,2008年以来连续10年未发生责任原因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以上事件,在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未来,山航将居安思危,戒骄戒躁,不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现持续安全,让每一位乘坐山航航班的乘客都能享受安心、舒适的空中运输服务。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