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两千个市容环境问题得到整改

2017-09-05 15:49:15|来源:潍坊新闻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两千个市容环境问题得到整改 月底进行综合考核

  9月4日,记者在城区走访发现,一些长时间存在的占道经营、绿化带缺失等问题已得到整改。当天,记者从市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我市经过三个月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城市环境逐渐变得干净、靓丽、整洁、有序。截至目前,共接到整改问题清单2339个,已完成整改2060个,整改率达到96%以上。据悉,整治小组办公室将于9月底前对绿化百日行动进行综合考核,确保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

  占道经营及绿化带缺苗问题,得到整改

  9月4日,记者来到城区健康东街与北海路交叉口西南角看到,之前路南侧的绿化带存在较为严重的缺苗问题,露出了光秃秃的土地。如今相关部门已进行整改,在缺苗的位置重新补种了绿化树,还有一部分裸露土地被铺上了砖块,绿化带环境卫生有了很大提升。

  在城区虞河路通亭街至玉清东街路段路东侧,以前一直存在较为严重的占道经营问题。当天,记者发现,此处的占道经营问题已经得到整改,变得整洁有序。

  另外,在虞河路东风东街至福寿东街路段,之前道路两侧的垃圾桶非常脏,每个上面都沾满油污。如今,这些垃圾桶全部进行了更换。

  寒亭区杨家埠渤海路道路两侧的小巷之前存在较为严重的占道经营问题。寒亭区相关部门同样进行了整治,如今占道经营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道路秩序井然。

  各区针对自身问题,开展自查自清整治

  市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开展市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区相关部门都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整治。

  按照品质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奎文城管执法大队制定了城市品质管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对辖区主次干道违法占用绿化用地的广告牌匾进行专项治理。此外,还开展了“洁面亮窗”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破损广告、门店招牌等现象进行了清理。

  奎文区环卫处针对辖区露天烧烤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对辖区各主要道路交叉口进行24小时巡查管控,联合多部门执法,有效遏制了露天烧烤存在的违规问题。

  寒亭区提出了打造“一街一品味,一路一特色”的目标,并且高标准开展城区绿化缺陷整治工作,提升了城市绿化档次,打造“精、细、雅、洁”的品质城市环境。

  该负责人表示,当天他们联合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市环卫处负责人及各区环卫处负责人对“三清一降”百日专项提升行动进行了检查。潍城化肥厂公厕、奎文健康东公厕、高新富华公厕内部卫生及周边卫生较好;经济北环路垃圾转运站、高新新昌转运站在日常管理、周边环境方面都不错。

  月底进行综合考核,继续推动整治

  当天,记者了解到,自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截至9月1日共向有关部门下发整改通知13期,回头看2期,整改问题清单2339个。前12期问题已经到期反馈,共整改完成问题2060个,正在整改问题209个,近期整改完成,整改率在96%以上。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各区建立动态台账,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9月底,整治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区绿化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督导,对整改不到位、进展缓慢的单位点名通报并曝光,确保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 (记者 赵春晖 实习生 周正清 丁洁)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