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部署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2017-09-05 13:55:02|来源:济宁日报|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我市部署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和中央环保督察保障工作

  今天(4日)上午,济宁市召开电视会议,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座谈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和中央环保督察保障工作。市委书记王艺华就此作出批示,市委副书记、市长傅明先出席并讲话。

  王艺华在批示中强调,秋冬季是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键时期,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勇于担当、精准施策、真抓实干,切实把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全力保障攻坚行动落实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稳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和高架源稳定达标排放作为坚守阵地,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要强化督查问责,按照“谁的地盘谁负责、谁分管的工作谁负责、谁承担的任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不负责就追责,不担当就挪位”的原则,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以及没有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该问责的问责、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要巩固完善党委政府为主导,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通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坚决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以空气质量改善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生福祉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傅明先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行动自觉,切实做到认识到位、信心坚定、行动加快,理解好、把握好、落实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至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集中攻坚克难,全面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突出抓好散煤治理,加快电代煤、气代煤进度;抓好“散乱污”企业治理,对取缔企业务必做到“两断三清”,确保在9月底全面“清零”;抓好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快重型柴油车改气、改燃油,大宗物料运输要优选新能源车辆和汽油车辆,柴油车辆必须达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突出抓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和重污染企业搬迁,今年列入提标改造清单的78台大中型燃煤锅炉,9月底前要全面“清零”。突出抓好扬尘等面源污染防控,持续强化煤场、码头、堆场、工地、道路等领域抑尘措施。突出抓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制定实施方案,实行“一企一策”严格限制排放。突出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抓紧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夯实各级别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突出抓好环境监管平台完善提升,完善平台规程,做好值班值守,充分发挥平台监管作用。

  傅明先强调,当前,中央环保督察已进入梳理分析归档的关键阶段,要雷厉风行抓整改,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任务。要高度负责做好转办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深入开展边督边改自查自纠,持续跟踪督办,注重综合效果,以“精细严实”的措施,确保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全部按期整改到位。

  傅明先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属地责任,必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监管责任,加快构建“党委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公众全员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和责任共同体。要严格督查问责,对工作落实不负责任、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傅明先还就安全生产、社会稳定、落实河长制及畜禽规范化标准化养殖等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宣读了《济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办法》,通报了全市环保工作进展情况。

  市领导范晓丽、于永生、孔凡萍、陈颖、吴霁雯、周凤文、田卫东、任庆虎、班博出席会议。(记者 郝明雷)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