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召开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动员会

2017-09-04 16:57:25|来源:国际在线|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山东频道消息(王金玲 通讯员 孙宝柱):9月1日,滨州市召开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动员会,会议动员滨州市各级各部门把安全生产巡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诚恳接受巡查,全力配合巡查组顺利开展工作、取得实效。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省政府安委会巡查组组长张增胜张增胜

张增胜 孙宝柱/摄

  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省政府安委会巡查组组长张增胜作重要指示,滨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出席会议并讲话,滨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洪刚主持会议并汇报滨州市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滨州市委副书记张凯出席会议。张延廷、孟晓雷、郝吉虎、赵永生、贾善银、姚和民、袁朝晖、山东省政府安委会第四巡查组成员参会。

  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山东省政府安委会第四巡查组一行8人,将于9月初开始在滨州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驻地安全生产巡查。巡查工作覆盖所有县(区),延伸巡查部分乡镇,抽查部分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旨在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发现问题、整顿改进、完善措施。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滨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

张光峰 孙宝柱/摄

  张增胜在讲话中说,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督促各级政府和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巡查组将围绕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会议上,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提出的“六个深刻反思”,省长龚正强调的“八点意见”,查找问题和不足,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抓好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工作改进提升,确保山东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他希望滨州市高度重视,对巡查前自查的问题闻风而动、即知即改;对巡查中移交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立行立改、严肃处理;对巡查后反馈的问题真改快改、举一反三,并按照巡查制度要求公开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改进工作,确保巡查取得实效。

  张光峰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支持配合省政府巡查组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以此次巡查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攻坚治理行动,以更加严格细致的监管、更加科学严密的制度、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全面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滨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洪刚

崔洪刚 孙宝柱/摄

  张光峰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巡查组的工作要求上来,要把这次巡查当作一次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机遇,查找不足,堵塞漏洞,改进工作,促进滨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争一流、上水平;要增强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看齐”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从思想认识、工作措施、工作作风上抓好当前各项工作,为十九大的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政治环境;要确保联络协调服务到位,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严守工作纪律,本着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不遮掩、不粉饰,严格按照巡查组提出的资料清单,认真准备、及时提供文件资料,确保巡查组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要对巡查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立改立行,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虚心向巡查组学习请教,诚肯接受意见,迅速、彻底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动员会

动员会现场 孙宝柱/摄

  崔洪刚指出,这次安全生产巡查是对滨州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把脉会诊和有力推动。他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巡查组工作,主动诚恳接受巡查,及时客观报送数据资料,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隐瞒问题。要对巡查组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做到举一反三,努力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从基层基础工作做起,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慎之又慎、紧之又紧、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力保持社会持续稳定大局。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