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改善生态环境 增强群众获得感

2017-08-31 10:42:48|来源:水母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烟台芝罘区力促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增强群众获得感

  连日来,烟台市芝罘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加快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事项,解决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推动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区上下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事项办理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完成各项交办事项办理工作。在实行工作延时和党政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的时间特点,建立协调联络组各专项工作组每日通气制度,每天下午集中召开碰头会,汇报工作,沟通情况,如遇有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立即研究确定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做到第一时间应对、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反馈,争分夺秒,抓紧快办,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理时间,绝不允许有丝毫拖沓延误。同时,建立起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环保督察事项办理机制,对事项接收办理、“1+4”材料起草等工作环节,均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上下无缝衔接、事项办理及时顺畅。

  做到整改彻底,群众满意。强化事项办理落实,严格对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5个办结标准”要求,对每起交办事项都卡实责任、倒排工期,原则上所有交办事项必须在3天内处结,对于重点事项5天内必须处结,对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处结的,必须要有初步处理结果,并明确后续跟踪落实方案,做到有形象、有进度、有反馈,所有事项办理情况每天上报进展。对交办事项离规定时限10小时内,承办单位未上报的,综合组通知交办事项落实组下达督办通知进行督办,坚决确保所有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彻底完成办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上报材料,对开展的每项环保工作,都在档案资料上体现出有部署、有落实、有调度、有检查、有整改、有考核,形成完整资料链条,并严格按照“要什么给什么”的总体原则,对照“精、细、准”和“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要求,对督察组调阅的资料做到快速、全面、准确提报。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事项办结的重要标准,适时将事项办理成效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群众对环保督察的认同感和环境改善的获得感,把好事办到群众心坎里。

  严肃追责问责,决不姑息。加大对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的追责力度,坚持动真碰硬、一查到底、毫不手软,坚决从快、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要坚持快侦快办、严审严判,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事项办理过程中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影响工作推进成效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充分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有效推动整治工作落实。

  健全长效机制,杜绝反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做到举一反三,对相关的问题、类似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理潜在隐患,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从源头上彻底整治到位,坚决杜绝交办事项出现反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在抓好各项交办事项的同时,继续加大力度抓好全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全区各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节点要求,压实“三个责任”:压实区级领导分管责任,坚决做到“三个一”,即每一天都调度进展情况、每一个点位都走到看到查到、每一个问题都亲自督导落实; 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决做到“三个到位”,即履职到位、监管到位、整改到位;压实街道(园区)属地责任,坚决做到“三个逐个”,即逐个企业检查、逐个点位排摸、逐个问题整改,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把各项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YMG记者 云全 通讯员 光旭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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