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全省范围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2017-08-25 15:10:19|来源:齐鲁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山东重拳打击传销 严查以“招聘、直销”为名的传销活动

  齐鲁网8月25日讯: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网站获悉,为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发展蔓延态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决定,从23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斩草”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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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搞传销将被重点查处:

  打着国家政策旗号或“国家扶持”“政府背景”的名头,诱骗他人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活动;

  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以“虚拟货币”“爱“慈善互助”“金融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打着“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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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此次专项行动以“打击明显见效、防控严谨到位”为目标,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迅速开展排查清理行动。工商(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联合组成打击传销应急队伍,进一步加强对网络传销活动情况摸排和监控,围绕传销易发区域和毗邻区域,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集中开展清查整治。

  集中查处典型传销案件。查处、侦破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大要案件,捣毁一批规模聚集、流窜作案的传销组织和团伙,查处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专项行动期间,省、市级工商(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将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打击传销典型案例。

  广泛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坚持打击与宣传同步,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进社区、进村镇、进市场、进车站”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在校学生、求职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出租屋主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强烈的声势氛围。(记者 费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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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坚决查处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查处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特别是对打着创新旗号大搞“庞氏骗局”等金融欺诈活动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通知强调,严厉打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整治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查处那些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内鬼”,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形成有效震慑。特别是要加大证券期货犯罪打击力度,严厉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犯罪。严肃查办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遏制金融领域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坚决查办金融领域通过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严重损失的渎职犯罪,集中查办金融领域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遏制金融领域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加强对金融领域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在办理金融领域犯罪案件过程中,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做到惩治犯罪与保护创新并举,既要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又要依法保障金融改革创新。准确把握金融改革创新失误与失职渎职犯罪的界限,准确区分改革创新与违法犯罪、金融犯罪与正常民间借贷等政策界限,防止把一般违法违规、经济纠纷视为犯罪,防止以罚代刑和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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