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

2017-08-24 10:39:33|来源:水母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烟台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水母网8月24日讯:记者23日从市政府办获悉,我市下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通知对今年医改各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进行明确。

  全市医联体、医共体实现全覆盖

  今年,我市将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模式。科学界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诊疗病种范围,明确出入院、双向转诊标准,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年内,居民两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70%,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年内推进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以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市中医医院为龙头,构建覆盖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1+X医联体;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年内,全市医联体、医共体实现全覆盖。加强远程医疗协作,年内出台远程影像和心电诊断服务政策,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落实。

  我市还将制定推进医联体建设医保和价格配套政策,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推动医联体成为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

  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8月底,我市出台《烟台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所有县市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年内,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医保基金和签约居民分担比例。年底前,城市、农村签约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30%和6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管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

  公立医院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8月底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我市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专项调查,全面掌握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情况,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实现精准调价。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及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建立公立医院自主控费机制。设定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定期公布主要监测指标排序情况。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我市将在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开展日间手术试点,出台日间手术病种诊疗规范,同步完善医保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政府对公立医院稳定长效投入

  通知指出,我市将制定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适当放宽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医院根据内部绩效考核制度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薪。

  建立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稳定长效投入机制。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边、支农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的公共服务经费。

  全面推进医保按病种付费

  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将完善不同病种、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异化服务收费和医保报销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在烟台市域范围内,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人员连续计算起付线。对未经转诊的适当降低医保基金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小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全面推进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以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为辅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年内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不少于100个。

  深化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年内所有公立中医医院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

  我市还将健全医保筹资机制和报销政策。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职工及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以上和70%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记者 邹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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