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攻坚大检查

2017-08-17 14:02:46|来源:齐鲁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即日起至年底!山东严查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问题单位将被挂牌督办

  齐鲁网8月17日讯:记者17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贯彻落实《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要求,下大力气集中解决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突出问题,即日起至12月底,山东将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攻坚大检查。

  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全省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含拆除)、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单位,要挂牌督办,责令停工整顿,公开通报违法违规事实,依法予以处罚,实施信用惩戒。

  【山东新闻-文字列表】山东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攻坚大检查

  (资料图)

  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简称规模以上)落实施工区域围挡、裸土及物料堆放覆盖、施工场地洒水清扫、出入车辆冲洗、施工道路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项措施情况。规模以上土石方建设工地落实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监管部门联网,协调环保部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情况。建筑面积一千平方米以上(简称规模以上)房屋建筑拆除施工工地落实工地周边围挡、拆除施工湿法作业、垃圾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清运车辆密闭运输等五项措施情况。规模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含拆除)、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情况。建设单位落实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按照合同及时足额支付情况。施工单位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度建立情况、实施方案制定情况、信息公示情况、向主管部门备案及报送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部署开展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建立台帐、处置发现问题情况,建立健全建设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情况。

  检查步骤:

  分企业项目自查、地市普查和省厅督查暗访三个方面同步推进。

  企业项目自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部署动员所有房屋建筑、市政施工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对照扬尘防治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企业项目自查自改。各企业要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工地施工扬尘项目台帐,建立日、周、月自查自改制度,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检查记录、有整改措施、有整改成效。

  监管部门督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管工程项目组织拉网式检查,建立完善监督检查项目台帐,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县(市、区)普查的基础上,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建立有检查、有台帐、有整改、有销号的闭环监督管理机制。对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现场执法,责令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下达整改清单,责令限期改正,及时跟踪复核;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要挂牌督办,责令停工整顿,公开通报违法违规事实,依法予以处罚,实施信用惩戒。

  省厅督查暗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督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攻坚治理排查情况,有效整治情况,严格监督执法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管控情况;督查暗访结束后,跟踪督办下发执法建议书项目的整改和处罚情况,适时通报督查情况。(记者 王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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