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能转换】山东:生态改善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

2017-08-14 10:16:30|来源:齐鲁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砥砺奋进的五年 绿色发展 绿色生活】生态改善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

  齐鲁网8月13日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山东把环境保护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抓手,实现生态改善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

  齐国故都临淄有2000多年历史,得名于淄河。今年,这条河边建起了一座包括学校、训练场地、主题公园在内的足球主题少儿研学基地。

【山东新闻-文字列表】(页面标题)山东:生态改善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内容页标题)【动能转换】山东:生态改善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

  淄博帕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黄飞告诉记者:“临淄是蹴鞠的发源地,但是过去城区没有几个标准场地,河滩治理好之后,离城区近场地比较平整,环境优美,我们一下子在这建了15个(足球场)。”

  很难想象,这条河几年前还是黑臭水体的代名词,上千家工业企业废水全部排入淄河。

  临淄区河道管理处副主任李业军告诉记者:“COD、氨氮指标上千,是劣五类水质的二十几倍,把污水处理厂都给逼停了,厌氧菌都给杀死了。”

【山东新闻-文字列表】(页面标题)山东:生态改善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内容页标题)【动能转换】山东:生态改善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

  污染积重难返,治污就不能留余地,临淄区财政先后出资5亿元,沿河封堵排污口、清理淤泥、修建湿地、铺设管网,让30多公里河段水质实现达标,没想到随着生态改善,却带来了意外的收获。

  临淄齐文化博物院院长马国庆告诉记者:“包括田齐王陵,龙池,天齐渊,古车博物馆等等,离不开淄河一公里范围之内,一颗颗亮丽的明珠,但是缺乏一个贯穿的红线,环境的美化优化和提升,就把众多的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遗存串联到一起。”

  水清岸绿的淄河成为临淄经济转型升级的纽带,今年河边新建了20家博物馆,总投资150亿元的齐国故城遗址公园、齐古城等40多个新建文化旅游项目沿着淄河一字排开。

【山东新闻-文字列表】(页面标题)山东:生态改善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内容页标题)【动能转换】山东:生态改善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

  临淄区委书记宋振波告诉记者:“纠结过,就是(治污)投入这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不是值得,那么通过近几年我们环境的提升,绿水青山真的变成了金山银山,使生态治理是临淄区新旧动能转换的新动力。”

  在枣庄滕州的鲁南化工园,环保为经济发展带来的动力更加直接。去年这里引进3家环保企业,专门处理园区内几十家化工企业危废和生活垃圾。仅在扬子化工,每天可以从园区废液中回收甲醇、醋酸40多吨。

  山东扬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尤传学告诉记者:“对企业来讲,它以最小的成本解决了最头疼的环境污染问题,我们以最小的成本获得了最大的原料来源。”

【山东新闻-文字列表】(页面标题)山东:生态改善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内容页标题)【动能转换】山东:生态改善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

  落地1年,这些环保产业为当地清除了5万吨工业危废,实现收入40多亿元。鲁南化工园也踏入绿色、循环发展之路,今年园区利用废弃矿坑和企业中水建的湿地公园,还被评为国家3A级景区。

  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副主任徐云端告诉记者:“废弃物的处置可以说已经完全满足了园区的需求,乃至对我们枣庄市的整个化工废弃物的处置都起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

  生态硬约束加速新旧动能转换。今后山东将大力发展智能绿色制造技术、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优化创新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激发环保市场,释放发展红利。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