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入选全国“县管校聘”改革示范区

2017-08-10 17:03:09|来源:淄博日报|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我市入选全国“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的通知》,全国共有30个市(区、县)被确定为第二批“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淄博市成功入选。

  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是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点改革项目,旨在将教师由过去的“校管”转变为“县管”,教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学校聘任,使教师由原来的“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为教师交流轮岗扫清管理体制上的障碍,实现区域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

  近年来,淄博市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淄博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顶层设计,各区县均出台实施意见及配套保障文件,形成了我市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体系。市委、市政府将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列入全市“民生建设要有新突破”和“人才工作和科技创新要有新突破”考核指标,纳入对区县考核,实行每月一调度一排名一通报制度。市教育局成立了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办公室,专职负责推动改革工作。各区县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中小学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学校编制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设置数量,统筹区县教师资源配备。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立足实际都专门或挂牌成立了区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区县中小学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和逐步过渡的策略,率先将新招聘教师实行“县管”,由区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行学校教师竞聘制度,通过直接聘任、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等开展教师竞聘,并且设置一定比例开展教师跨校竞聘,有力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轮岗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更多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全面优化区域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高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本报记者 李光桢 通讯员 张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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