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多家银行收紧首套房贷款 部分利率上浮

2017-08-07 14:19:30|来源:胶东在线|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烟台多家银行收紧首套房贷款 部分利率上浮20%

  烟台多家银行收紧首套房贷款

  利率最高为基准上浮20%,放款时间普遍延长

  在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以及银根紧缩的影响下,烟台多家银行的房贷政策进入了严控期,甚至首套房贷款政策也随之一再收紧。昨日,记者询问市区多家银行的房贷政策后发现,目前不少银行对首套房贷款也开始执行基准利率上浮的政策,最高上浮幅度达到20%,同时放款时间也普遍延长。

  首套房贷款利率最高为基准上浮20%

  今年以来,烟台多家银行相继收紧首套房的贷款政策,或提高最低首付比例,或取消利率折扣恢复至基准利率。然而随着多地楼市调控政策的深化,以及市场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影响,不少银行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已在基准利率4.9%的基础上有所上浮。

  例如烟台银行、民生银行、青岛银行对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20%;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则上浮5%;还有多家银行则表示首套房贷款利率会根据客户资质情况、房产项目等有所不同,但现在已经是基准利率至上浮10%左右,已经没有任何折扣优惠。此外,各银行对二手房和二套房的贷款利率要更高,上浮幅度较首套房还要高出5-10个百分点。

  利率上浮无疑会直接增加购房者的月供压力,以按揭20年、贷款50万购房为例,在目前常用的等额本息还款法中,若执行基准利率,月均还款为3272.22元,偿还利息总额为285332.86元;若为基准利率上浮20%,月均还款则要3547.63元,偿还利息总额为351430.55元,分别增加了275元和66097.69元。

  各银行的房贷放款时间普遍延长

  “首套房贷款出现较基准利率上浮,这种情况以前几乎不曾有过。”市区一家银行的个贷经理表示,除了利率上浮,目前很多银行的贷款额度十分紧张,房贷的放款时间较以往普遍延长,而许多客户的贷款根本申请不下来。

  业内人士表示,房贷利率提高或者延长贷款审批周期等,是市场资金流动性紧张以及商业银行需要管控房贷风险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要看目前市场的资金流动性是否紧张,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就是一个很好的风向标。目前一年期及以下的贷款基准利率为4.35%,而一年左右的中长期里预期年化收益率则达到了5%左右。”山东工商学院投资理财研究所所长、经济学院教授刘光彦说,“这就是从理论上讲,现在就是贷款来理财都能赚钱,这使得商业银行资金压力和房贷盈利压力凸显,从而迫使银行相应地提高利率。”

  上半年烟台市区楼市“量价齐升”

  房贷及房贷利率无疑是影响房价的重要因素,然而目前烟台房地产市场仍呈现出“量价齐升”的走势。

  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公布数据显示,上半年烟台市区住宅市场呈现“量价齐升”的走势,截至6月底,烟台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成交量比同期分别增加48.9%和33.9%,销售价格指数分别同比累计上涨6.4%和4.2%。

  其中,1-6月份,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套数为30256套,已达到上年全年成交量的62.7%,月均成交套数比同期高出48.9%;二手房网签成交套数为11723套,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3.9%,二季度累计成交套数则比一季度翻了一番还多。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烟台房地产市场仍处于加快去库存阶段,且整体供应量始终充足,楼市整体处于供需两旺的状态,然而房贷政策的收紧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购房成本和压力。“预计下半年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引导下,烟台市区住宅交易量会继续增加,销售价格指数将继续保持稳中有升的局面,但上涨幅度会有所放缓。” 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有关人士表示。(记者 李少鹏)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