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快内贸流通推动消费全面升级

2017-07-19 17:08:58|来源:齐鲁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山东出台新政加快内贸流通 创建重要产品追溯示范省

山东:加快内贸流通推动消费全面升级_fororder_614458a641722050b968e2aced04c877_副本

  齐鲁网7月19日讯: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提升流通供给能力和水平,推动消费全面升级,助推全省经济转型发展。

  实施“超市下乡”行动

  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是加快内贸流通的重要措施。《意见》提出,将实施“超市下乡”行动,推动大型连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下沉销售网络;以县城超市为龙头、乡镇商贸中心为基础、村级便民店为支撑,形成农村商贸连锁网络;培育一批“特色商贸小镇”,打造一批具有较高市场认知度、专注于垂直细分领域的农产品电商平台;进一步强化农超对接,建立“厂家直供、基地直采”供应链模式。为了解决冷链开箱失温、查验通行效率低等问题,山东计划选择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企业试点推行“绿色ETC”,实现查验关口前移,高速出口快速通行。

  明确社区菜市场设置标准

  《意见》明确,将市县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新建居住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建筑总面积10%的要求,严格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统筹规划、土地、资金政策,“一区一策”弥补建成小区商业设施不足;探索建立大型商业网点建设听证制度、预警体系,推动商业网点合理布局。

  山东计划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社区商业示范创建,明确社区农贸市场(菜市场)、便利店和快餐、维修、家政、再生资源回收等必备业态设置标准,培育打造一批示范小区、示范企业。同时,山东还将重点推进智慧便利店进社区、智能快件箱进楼宇、品牌农产品进超市三项惠民行动,对各市将惠民“三进”列入重大民生工程的,将给予资金支持。

  推动商业设施WIFI全覆盖

  山东将实施智慧商圈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各类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WIFI网络全覆盖,并重点打造50个线上线下互动、影响和带动力强的体验式智慧商圈,提升商圈能级。

  《意见》提出,要降低大型实体零售企业在新店扩展、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项目申报、证照资质办理等方面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用好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投入,支持实体零售转型。

  山东还提出,鼓励流通企业到国际目标市场建立公共海外仓、产品分拨中心,融入境外零售体系,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平台和内外贸结合市场建设,支持内外贸企业间的兼并重组,计划建设一批省级内外贸联动发展试验区。

  打造“美食山东”品牌

  以弘扬鲁菜文化为重点,统一策划方案,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建立鲁菜创新发展促进机制,培育菜品研发机构,建立鲁菜创新工作站;支持创立鲁菜创新发展大赛,设立鲁菜创新奖项;对接国家级协会,推广职业教育与餐饮企业协同发展模式,培育鲁菜名店、名师、名厨。实施“齐鲁名吃”推介行动计划,商旅文融合,打造集地方特色小吃、风味菜品、餐饮名店集聚发展的特色餐饮街区;借鉴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发展模式,遴选一批齐鲁名小吃,推进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支持省内大型餐饮企业,加快中央厨房、统配中心建设,推动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培育一批行业发展标杆。

  创建重要产品追溯示范省

  把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列入各级重大民生工程,品类由猪肉、蔬菜、中药材、酒类扩大到乳制品、禽肉、蛋类、粮油、果品、水产品等;链条由零售、批发环节逐步向供应商、生产基地延伸;区域由11个试点市扩展到17个设区市。推进合格供应商、超市配送中心、特色产品、“老字号”追溯链条建设,打造品牌化生产、规范化经营、信息化追溯的绿色供应链。

  统一信息采集指标、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和追溯规程,纵向联通国家、省级、市级平台,横向对接部门平台,建立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充分利用平台大数据,加强市场运行分析、监测、调控,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记者 彭芳)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