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放防暑降温费没领到可投诉

2017-07-03 11:27:19|来源:中国山东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董健雄

  原标题:青岛防暑降温费每月最高200元 没领到可投诉!

  中国山东网青岛7月2日讯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7月3日至8月3日将在全市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和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如果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投诉举报。

  此次专项检查对象为各类用人单位,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等。

  针对近期青岛市高温湿热天气,此次专项检查中将把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和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今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防暑降温费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要求现金发放,该发不发属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检查过程中,对于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和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在依法严肃处理的同时,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82670331,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为:市南区68896007、市北区83902705、李沧区84616606、崂山区88978673、黄岛区86116363、城阳区87868123、胶州市82205962、即墨市88531461、平度市88321806、莱西市66030151、保税港区86766803。(记者 刘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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