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项目带动文化产业做优做强

2017-06-22 11:19:42|来源:齐鲁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董健雄

  原标题:【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山东:大项目带动 促进文化产业做优做强

  齐鲁网6月21日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山东紧抓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新机遇,着力大项目建设,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文化产业做优做强,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增添亮色。

  位于青岛西海岸灵山湾的东方影视之都,先期投入使用15个摄影棚,档期爆满,仅六月份就有十几部影视剧在这里候场,《长城》、《环太平洋2》等多部大片都选择在此拍摄。青岛唐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赫帆说:“青岛成为世界影视中心是迟早的事情,要山有山,要水有水,要摄影棚,有这么多摄影棚。”

  记者姜洋说:“像唐赫这样的公司在灵山湾影视文化区,目前已经注册了一百多家,制作公司的集聚源于国内外顶尖摄制组的到来,在这里不仅有摄影棚,还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外景地。”

  姜洋说:“眼前的这座珊瑚贝桥已经是灵山湾的标志性建筑,像《英雄本色4》、《兄弟同体》等多部电影都是在这里取景拍摄的,与中心区域的胶州湾相比,位于西海岸的灵山湾原是当地经济发展的拖油瓶,现在变成了动能转换的新引擎,走到了前沿。”

  山东是文化资源大省,大而不强的短板主要表现在文化产业综合实力不够,缺少大个头的文化产业实体。虽然目前文化产业增加值居全国第三位,但占GDP的比重还不到4%,在全国仅排第十位。差距就是动能。山东着力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抓重点项目、抓投资拉动、抓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做强做优。今年一季度,山东在建文化产业项目1399个,完成投资466亿,高于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3.7个百分点。在大体量的投资建设下,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经历着从“偏远乡野”到产业新城的蝶变。

  青岛西海岸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薛立群称:“在2012年以前我们规划的时候,全是一个中央CBD,这么一个区域。”

  做中央商务区,青岛有着成熟的经验。但反观青岛产业形态,相比港口、化工、海洋生物等支柱产业,代表着一个城市国际化的文化发展却相对滞后。站在新旧动能转换的风口,西海岸新区结合区位资源优势,对产业规划重新审视。

  薛立群说:“把这个地方能迅速的拉动起来,并且使我们整个地区的产业发展有一个更大的改变,所以就定位了一个灵山湾影视产业区。”

  围绕定位,青岛西海岸不仅要舍弃数十亿财政收入,还要出门请佛,最终与想做一次探索和转型的万达集团握手结缘。三年间,万达在这里重金布子,不仅全球最大的一万平米摄影棚今年三月成功封顶,而且30个摄影棚和11个置景车间今年将全部投入运营,打造灵山湾世界知名“重工业电影”基地。

  西海岸发展集团文化公司总经理苑梅琳称:“随着中国整个影视工业的发展,它也急需要有这么几个大的基地,来承载我们整个工业的发展,我们也希望能够抓住这个产业发展的脉搏,进入这个快车道。”

  快车道上换挡不减速。青岛市专门设立每年10亿元的影视产业发展基金,5年里,符合要求的影视项目最高能获得40%的制作费补贴,这一政策远远超过欧美地区最高30%的补贴比例。一个东方好莱坞呼之欲出。

  苑梅琳说:“吸引了很多的专业化的人才在我们这儿注册,人才也在这里开始聚集。”

  目前,园区以“东方影都”为龙头,集聚了影视、美术、数字创意等多个文化产业集群,总投资达1500亿元。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已成为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平台。

  去年仅西海岸新区就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178亿元。今年一季度,山东规模以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2252亿元,同比增长12.3%,增速比全国高1.3个百分点;营业利润122.6亿元,增长20%,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增添亮色。(记者 侯洪强 王玉栋 姜洋 戴志华 崔颖)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