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交通局召开车辆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

2017-06-14 15:48:04|来源:国际在线|编辑:阚金剑 |责编:董健雄

滨州交通局召开车辆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

货运车辆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会议现场 鲍树建/摄

   国际在线山东频道消息(王金玲 通讯员 鲍树建):6月12日,滨州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暨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推进会在滨州市交通大厦召开。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贾学刚、副局长王玉林,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顾晓光,滨州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支队长赵永,滨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高波出席会议。

  据了解,此次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将加强检查尺度标准力度。严格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统一标准,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卸载和处罚,二轴货车车货总重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加强部门联动联合检查。滨州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公安部门以超限检测站等执法站点为依托,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公安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交通运输监察站或者其他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指定并公布的地点接受检测,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负责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责令当事人自行采取卸载等措施,监督其消除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后放行。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公安部门严把注册登记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的车辆,不得予以注册登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对不符合相关标准条件的车辆,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加强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责和执法计划加强道路运输监督检查。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运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工作。

  同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全系统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一线,深入重点岗位。重点检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搞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大快严”集中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台账,关闭、取缔非法企业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情况;各类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突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水路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劳动密集型车站、公交候车厅、停车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打好百日攻坚整治战。道路运输领域:重点突出道路客运、货运、公交、出租、车辆维修、驾校、场站等行业,重点整治十个重点内容。水路运输方面:重点突出港口、码头、港区、浮桥等行业专项整治。公路安保重点突出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县乡路、桥梁、收费站、服务区等专项整治。公路水路工程施工重点突出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等专项整治。

  加快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抓好任务分解和目标考核,确保年底前完成省级、市级标杆企业创建达标的任务。工作进度迟缓的县区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双重机制建设工作任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双重机制建设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深入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滨州市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的手段,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力争在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期间对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等重点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企业安全管理和生产现场各个工艺环节进行全面“会诊”,逐车(船)、逐路段、逐企业严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以执法检查强力跟进整改,及时防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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