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查基层“微腐败”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2017-06-08 09:25:39|来源:齐鲁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张琳瑞

  原标题:山东严查基层“微腐败” 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基层“微腐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2016年3月,菏泽市定陶区冉堌镇秦王楼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因虚报套取国家扶贫资金、违规收取扶贫户保证金等问题,被当地纪委立案审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款被收缴,退还扶贫户保证金。村民段建军说:“真没想到,我们反映的问题,纪委这么快就给解决了,把钱都退给我们了。”

  这是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坚持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分批次、滚动式重点督办的成果之一。截至今年3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583起,处理1500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3639人,狠刹了“小官大贪”和“苍蝇”式腐败的歪风。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处级检查员支念华表示,“基层腐败问题点多面广,我们注重加大对扶贫民生、“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优亲厚友、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吃拿卡要、强占掠夺等问题查处力度,对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坚决查处。”

  2016年,省纪委对27个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导,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和销号管理,集中交办问题线索432件,查实347件,处理672人,全省共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005批3915起次、涉及4867人次;省纪委分12 批通报曝光典型问题95起。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庄斌表示,“今年省纪委明确聚焦扶贫领域,深化重点督导,对省定脱贫攻坚重点县(市、区)全覆盖,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全覆盖,并对2016年以来重点督导县(市、区)进行“回头看”,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各市纪委也将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进行细化部署,印发专项工作要点或具体工作方案,畅通举报渠道,对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及时进行研判处置,开展集中治理和专项整治。

  菏泽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孔令海介绍,“参照省纪委的做法,这两年我们也在全市开展重点督导,今年确定了20个乡镇,把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作为查处的重点,以精准监督促进精准扶贫。”

  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乡是“主战场”,关键是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一级一级压实。各级党组织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主动排查梳理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东平县委常委、东平县纪委书记徐宗才介绍,“我们逐一约谈了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实行县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户制度,以省纪委重点督导为契机,对全县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确保查深查透,向群众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在强化压力传导的同时,用好问责利器,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2016年,省纪委集中交办并查实的347件问题线索中,共问责有关责任人11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4人,通过严肃责任追究,有效倒逼责任落实,真正形成工作合力。(记者 韩苗苗 菏泽台 泰安台)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