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粮食总产连续五年破900亿斤

2017-06-07 16:56:05|来源:齐鲁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张琳瑞

  原标题:山东粮食总产连续五年破900亿斤 稳居全国三甲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粮食总产连续五年稳定在900亿斤以上,2016年达到940.14亿斤,是历史第二高产年,稳居全国第三位。

  高产粮示范区超过1800万亩

  山东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金宝在发布会上介绍,山东作为农业大省和人口消费大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前提就是要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近年来,按照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要求,山东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全省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面积达到1800多万亩。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做好农牧结合文章,重点是调整玉米种植结构,也就是适度减少籽实玉米种植面积,扩大青储玉米、苜蓿等饲草作物种植面积。目前,已经在19个县开展了“粮改饲”试点,去年全省收储全株青贮玉米200万亩以上,杂粮杂豆种植面积增加了10多万亩。

  同时,生态农业建设也在扎实推进。2014年,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耕地质量提升计划,连续四年每年投入7000万元,先后在100多个县(次)开展了试点,重点实施了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治理、重金属污染修复等6项工程,探索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生态循环农业快速发展,累计在131个县(次)实施了生态能源类项目,全省规模以上示范基地面积达1000多万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73%。节本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步伐进一步加快,全省配方肥推广面积5200万亩,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面积4500多万亩,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130万亩。

  率先基本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2013年,山东省被国家确定为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三个首批试点省之一,截至2015年底,全省95.9%的有耕地村(社区)和98.1%的承包耕地完成确权任务,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已有95个县提交的数据达到国家标准,全省6月底前基本完成汇交任务。在此基础上,各地加快推进确权成果应用,有10个县承担了国家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72个县开展了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746.4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29.3%,加上土地托管等形式,全省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40%以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也在稳步推进,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34个县(市、区)开展省级试点。目前,全省有12个市的13364个村完成了改革任务,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1504个,实现交易额260亿元。

  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山东启动实施了“11546”农业脱贫攻坚行动,具体讲,就是出台一个扶贫文件、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实施五大脱贫工程、帮扶40万贫困人口、帮包6万人脱贫。去年,全省用于扶贫脱贫的省级农业项目资金达3.13亿元以上,帮扶贫困户28.45万户、贫困人口56.47万人;农业系统“第一书记”帮包村精准帮扶贫困户10604户、贫困人口21238人,超额完成年度扶贫任务。

  现代农业技术覆盖主要农产品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省时提出了“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的指示要求。三年多来,山东认真落实总书记指示精神,启动实施了农业科技展翅十大行动,加快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教育培训三大体系,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农作物种业、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三个实施方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总数达到26个,基本实现了对主要农产品的全覆盖。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目前省市县乡四级农技推广机构达到4771个,农技人员2.9万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0多万个;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7万多人、认定1万多人;山东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6%,比2011年增加近5个百分点。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