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启动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

2017-05-10 10:10:20|来源:齐鲁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张曦晛

  原标题:​山东启动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 2019年实现根本好转

  齐鲁网5月9日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从本月(5月)起,山东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建筑施工“抓主体责任,抓市场现场,建平安工地”安全治理行动,到2019年,山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风险防控水平全面改善提升,较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启动六大工程重点任务

  通知要求,山东通过实施企业安全责任压实、部门监督管理提升、现场风险管控增效、建筑市场打非治违、追责倒逼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质等六大工程,全面提升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推行工程项目“两承诺、一公示”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检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和标准化考评,严格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时限超过120天或一年内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予以吊销,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优化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环境。

  同时,明确监督机构和人员,构建全覆盖、无遗漏的网格化监督机制,落实网格化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积极推行暗访暗查、异地交叉检查、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巡查等监督检查方式,保证检查成效。建立监管目标承诺制度,加强监督能力建设。

  通知指出,严格法定工程建设程序,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构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等信息系统,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严格重大隐患倒查追责,实施安全事故即行问责。

  此外,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安全生产“双控”体系建设,现有企业和在建项目名册要于2017年6月底前上报,新建项目要随建随报。严格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理,严查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情况,严格控制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变更,发生变更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或其他项目建设。对低资质企业、“僵尸”企业和事故责任企业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整治作业人员“三违”行为。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教育培训,实施科技兴安,充分利用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BIM等信息技术,开展“智慧平安工地”建设。全面实施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从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日常考勤、诚信记录等方面强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优化产业队伍。

  2019年实现根本好转

  按照部署,本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今年年底前,进入稳定好转阶段,全面组织实施治理行动六大工程,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

  2018年1月-2018年12月为持续改进阶段。山东将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细化治理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技术标准,治本清源,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2019年1月-2019年12月为巩固提升阶段。全面总结前期治理工作,完善建筑施工安全防控体系,固本强基,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平稳运行。

  到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水平全面提升,事故总量显著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建筑施工较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记者 何则伟)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