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成立创业导师俱乐部

2017-05-08 16:02:31|来源:国际在线|编辑:阚金剑 |责编:张曦晛

  国际在线山东频道消息(任莉 通讯员 闫盛霆 解珊):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创业导师俱乐部在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成立,并举行创业导师经验分享会,20余名俱乐部导师和大学生创业企业负责人参加。

  活动中,7名创业导师在详细阐释了现行创业优惠政策,分享交流自身创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还与大学生创业者建立了一对一创业指导机制,对其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原以为这次活动和以前一样,以导师填鸭式讲课的形式进行,我是有抵触心理的。没想到有如此轻松活跃的氛围,我们喜欢这样的形式的交流活动,收获很大。”一岳传媒负责人岳宇轩说。

  据了解,淄川区创业导师俱乐部成员主要由从事创业指导工作政府工作人员、创业孵化平台工作人员、驻淄川高校创业指导教师、成功企业家和创业典型代表组成,组成结构合理且经验丰富,对刚起步创业的企业有较强的指导作用。淄川区创业导师俱乐部成立后,将采取集中进行与日常进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活动,逐步探索建立更科学有效的创业指导机制,为全区创业创新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