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2017-05-05 16:05:20|来源:国际在线|编辑:阚金剑 |责编:张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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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吴焕梅 摄)

    国际在线山东频道消息(王金玲 通讯员 吴焕梅):5月4日,滨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会议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安排部署滨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设主会场和分会场,滨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晓雷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滨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永生在主会场主持会议。滨州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邱延博宣读了滨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滨办字【2017】24号),滨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卢得珍宣读了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行【2017】6号)。

  孟晓雷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滨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表示,要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加快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压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责任,推动工作快速健康开展。同时,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委政府责任,健全经费保障监督机制,积极加强部门协作,大力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滨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

  赵永生在讲话中说,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传达、汇报好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要加强督导检查,健全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形成纵向指导、横向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滨州市司法局局长贾恒武,滨州市发改、经信、民政、财政、人社、农业、审计等部门负责人,滨州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滨州市律师协会负责人,各市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区长,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司法局长、分管副局长,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司法行政工作负责人,各县区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主任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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