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六企业环保不达标受行政处罚

2017-05-03 15:12:17|来源:潍坊新闻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张琳瑞

    原标题:潍坊六企业环保不达标挨罚

  5月2日,潍坊市环保局公布了4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情况,4月份共处罚10起环境违法案件,涉及到6家企业和2名个人,共计罚款614218.2元。其中,潍坊市峻弘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被环保部门要求限期补办环评手续;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在未通过环评审批,在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同时罚款62000元。潍坊市丰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在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处以罚款2万元。潍坊特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共计罚款162400元。

  潍坊华旭机械有限公司铸造加工项目和潍坊三维商务印刷有限公司包装印刷项目均因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分别被环保部门处以60311.2元和42607元的罚款。

  潍坊钰兴机械有限公司存在3项违法行为,分别受到罚款处罚。其中年产2000吨沟槽管件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罚款102400元;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移危险废物,罚款5万元;无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罚款1万元。

  李满生存在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罚款53500元。徐洪堂存在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在未通过环评审批,在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处以罚款51000元。 (记者 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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